「或許每個世代內心懷抱著改造世界,我的世代知道在這個世代是無法做到,而他的任務或許更大,在於阻止這個世界的崩解。」 ──卡繆,〈195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獎演說〉
所有的改變,起源於生活上枝微末節的懷疑。
如果一個人以幫助別人為職志,他總有一天會問自己:幫助是什麼?要怎麼幫助別人?怎麼知道你幫助了別人?能強迫別人被幫助嗎?如果可以,那要基於什麼理由下可以呢?幫助等同於同理心嗎?同理心既然這麼被推崇,那它真的是道德標準的準繩嗎?各個領域諸如社工、諮商師和精神科醫師的幫助有根本上的不同嗎?......
從疑問、論證、爭論、整理大約花了兩、三個月的時間,從中學習到的事物無以計量,對我來說是一個既刺激、痛苦、又十分令人印象深刻的體驗。三更半夜寫著文章,看著一封封寫給社工師的感謝信和禮物,很難相信這些具有批判色彩的理論論證是否具有實際意義,是學術高塔裡的胡言亂語?抑或是美好外表下的警鐘?
我們從同理心的思辨切入,理解到對話與語言根本的複雜性,進而了解同理的過程與結果是多重詮釋、充滿延展可能的;另外,藉由理解經驗私有性帶來的權威性,了解可能正是私有性的權威,給予同理心一個強烈的道德直覺;之後,我們以傅科規訓權力的觀點,看到另一個詮釋社工機構與督導的可能,並藉由卡繆的作品,探討讓非自願型案主「重返社會」所衍生的問題;最後,我們藉由看到社工自身的告白,反思低留職率、自身心理問題與情緒矛盾背後可能的原因,佐證或反駁前述的理論。
我仍然認為一個深刻思索而產生的幫助是存在的。社會工作對於助人這件事仍然很有啟發性,我們可以心態很嚴肅的幫助別人,助人的方式也可以隨著時代演進取捨翻新,現今「心理問題」增多的當代社會,比起神經病理上的「治療」,我認為由社會學、文史哲學的觀點解釋才是切中要害。
在台大,社工系和社會學系館是同一棟大樓,但兩者的交流就我所知卻是匱乏的,而這些文字能否催化理論和實務的交流呢?我希望是可以的,唯非主修相關科系領域的我,著實對於處理這些過於龐雜的問題感到力不從心,但我真心認為這些問題是重要且深刻的。因此,希望這個系列文能起到拋磚引玉的功效,讓更多有志之士能完善他,因為在我們的世界裡,有很多人很渴望、也正在需要社工的陪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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